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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动态 | 贺倩明博士应邀参加城市更新矛盾纠纷化解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2-11-18

今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圳市人大于3月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鼓励通过调解、仲裁等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并规定行业协会等组织可以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同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在这样的背景下, 2022年11月11日,由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和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举办的城市更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研讨会在深圳国际仲裁大厦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以“法理情VS情理法”为主题,集结跨界智慧,合理破解“拆迁难”问题,以创新思维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道路。研讨会由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秘书长刘芳女士主持,分以下几个环节进行:协会会长、卓越集团副董事长兼总裁李晓平先生,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安欣女士致辞;李晓平会长,协会执行会长兼中润集团董事长周旭先生对首批聘请的22位调解专家进行授牌;深国仲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黄郭勇先生与周旭执行会长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城市更新行业调解中心主任兼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倩明博士进行主题分享;围绕“城市更新调解机制与路径探讨”为主题的圆桌对话,该圆桌对话由哲学博士、调解中心专家顾问邵滨军先生主持,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博导陶一桃女士,深国仲仲裁员、调解中心专家兼广东宝城(前海)律所管委会主任卓洁辉先生,深国仲案件管理二处副处长宓思女士,调解中心副主任兼星河城市更新集团总裁助理程林先生共同参与交流探讨。

此外,前海管理局法制建设处、建设管理处,市、区更新整备行业主管部门、司法局相关代表,深圳城市更新行业调解中心专家等也共同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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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研讨会上,我所贺倩明博士应邀分享了以“多元化解决城市更新争议实务探讨”为主题的演讲。


一、城市更新纠纷数据分析


贺倩明博士通过众多数据及图表分析到,城市更新纠纷呈现逐年增多的走势,预测未来还会继续上升,这与大环境下经济周期等息息相关。从大湾区来看,深圳纠纷偏多,高于其他城市。从案件类型来看,城市更新纠纷中民事案件居多,纠纷类型分布广泛,其中租赁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纠纷等占比高。从案件主体来看,自然人案件居多。从案件周期来看,城市更新纠纷周期长,为同类案件审理周期的1.5-3.8倍。

在城市更新领域,有以下几类典型案件。一是合作开发纠纷,主张合同效力和主张合同解除将会给合作的稳定性带来巨大挑战。二是权属纠纷,深圳房屋权属复杂,特别是涉及城市更新中的城中村权属纠纷。从深圳各级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的裁判思路改变来看,协议效力的判断会逐渐放宽,权属确权可能采取迂回策略,尽可能物尽其用,定纷止争。三是搬迁补偿协议纠纷,在深圳,搬迁补偿协议纠纷还未到达高发期,但贺倩明博士也表示,在未来3-5年,此类纠纷数量将会激增,需要得到各方重视,并做好应对准备。

从整体数据而言,城市更新纠纷会呈现出以下三个趋势。第一,城市更新纠纷数量持续增长;第二,城市更新纠纷比一般案件的周期长;第三,城市更新纠纷的爆发原因、适用法律难度等更复杂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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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元化争议解决的意义


贺倩明博士指出,由于城市更新纠纷带来的巨额诉讼案件量使得法院无法喘息,司法效率低下问题未得以有效解决,司法系统不堪重负,司法及时性受到挑战。只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才可能真正实现纠纷的解决。

在这样的环境催生下,如何做好多元化解,政府和司法机关等各方都做出了相应的努力。

法规政策方面,大力倡导鼓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1年2月,中央深改委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深圳出台首部地方法规,规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坚持非诉优先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行网格化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预警机制。

科技工具方面,人民法院建立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和调解平台。一是加快推进“法院 ”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2021年,人民法院借助社会力量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10.7万件,同比增长43.9%,远超全国法院案件量同期增幅。二是人民法院建立在线调解平台。截至2021年底,人民法院在线调解案件年均增长85.6%,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极大方便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我国法院的一张亮丽名片。

争议解决手段方面,促进诉讼、仲裁、调解三驾马车并行。因诉讼耗时长,效率低,成本消耗大,诉讼往往在纠纷案件中的结果难以令双方当事人满意。因此,调解和仲裁成为处理纠纷案件中较为常用的手段,其中调解呼声最高。从上方法院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和在线调解平台数据上不难看出,调解成功率高,但其专业性和效果、公信力方面等还有待时间验证,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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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更新争议解决的几点经验


贺倩明博士结合自己二十多年的从业经历,对城市更新争议的解决分享了自己的几点经验。

首先是树立正确的理念。第一,既要重视事前防范,更要重视事后化解,在纠纷苗头产生的时候要及时化解。第二,在城市更新纠纷中,相对于零和博弈,更多要倾向于多方共赢。第三,纠纷当事人往往看重资源关系而忽略专业策略,但从未来趋势来看,案件纠纷的处理最终会回归到价值判断和法律专业判断上来,而这些都指向专业策略。

其次是进行审慎的分析。第一步,注重法律分析是法庭上输赢的关键。第二步,不能忽视市场分析,要考虑到市场的变化等,避免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第三步,做好对手分析,所谓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再次是做好全面的准备。一是证据搜集,事实胜于雄辩。二是方案论证,不要让法律条文禁锢思维。三是多方协同,各方相关人员都应积极参与到解决纠纷中去。

最后是展开多元的化解。化解手段的选择多样:其一,协商。协商方式成本低,但要避免错过最佳时机。其二,调解。调解需要专业人员介入让矛盾纠纷双方对话在同一频道。其三,仲裁。仲裁是比诉讼更灵活、更高效的解决方式。其四,诉讼。诉讼要注意不打无准备之战,决胜在法庭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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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城市更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研讨会在各位嘉宾的交流与互动下圆满闭幕。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必将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带来新的启发。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的推动下,在各路有识人士的加入下,未来深圳多元化解城市更新矛盾纠纷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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